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章程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21-01-22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
第二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是在世界生态组织总干事、世界生态组织全球战略和事务管理委员会王升明(Kenrich Wang)(兼)主席的指导下,组织各行业专家、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等组成。
第三条 宗旨:以保护生态系统为纽带、以生态平衡为保障,有效整合产、学、研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形成有利于生态系统发展的专利、专有技术、发展方针,加速推动生态资源合理化运用,并带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协同合作,推动创新,共赢共荣。
第四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遵守世界生态组织总部的章程、法规、管理制度,为亚太地区工作指导等相关服务。
第五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常设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秀水街1号外交公寓 7-1-94。
第二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是在世界生态组织总干事、世界生态组织全球战略和事务管理委员会王升明(Kenrich Wang)(兼)主席的指导下,组织各行业专家、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等组成。
第三条 宗旨:以保护生态系统为纽带、以生态平衡为保障,有效整合产、学、研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合作研究,形成有利于生态系统发展的专利、专有技术、发展方针,加速推动生态资源合理化运用,并带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协同合作,推动创新,共赢共荣。
第四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遵守世界生态组织总部的章程、法规、管理制度,为亚太地区工作指导等相关服务。
第五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常设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秀水街1号外交公寓 7-1-94。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六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以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化运用和生态系统保护为目标,建立产学研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标准、评价、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促进成员自身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推进生态系统保护提供智力、动力支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七条 服务领域包括:
1. 为亚太地区各个国家政府和企业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农业,中药种植,生态食品培育,牛、羊等养殖业优秀品种繁育,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观光农业。
2. 生态林业:沙漠化、荒漠化治理,林下经济,开发国家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3. 塑料污染治理:环保降解、循环回收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4. 大健康:关注各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和误区,鼓励人们健康管理;生态旅游。
5. 生物多样性:濒危物种保护,物种迁徙等。
第八条 业务范围包括:
1. 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亚太地区资源利用现状及产业发展研究;推进亚太地区的国际合作及环境保护。
2. 发挥政府与社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开展生态保护的公益性活动,参与和推动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 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关论坛、研讨、展览展示及培训活动,开展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4. 联系和团结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聚合多方面力量,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5. 组织参加国际性及民间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总结生态系统保护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为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努力;会同亚太地区和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等工作。
6. 重点关注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国家和地区,帮助建立与生态农业有关的基础建设,使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力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本国市场和出口市场所需的生态商品,并帮助这些国家实现自力更生。
第九条 工作成果
1.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和中国代表处在中国组织专家团队指导发展生态农业,种植中药材800多万亩,同时指导进入国家级的龙头企业发展中药材深加工提取物营销到国际市场,300多万亩(花卉的提取天然香精、香料进入国际市场)、蔬菜、水果等无公害产品出口到亚洲和阿拉伯国家。
十几年来累计指导生态农业系统1100多万亩。
2. 畜牧业:帮助以牛、羊为主导的大型畜牧业建立优良品种培育基地100多个,指导国家允许的特种动植物种植和养殖。
3. 原生态国际文旅项目开发旅游线5条,协助企业对接和亚洲国家连接原生态旅游线、生态文化产业特别是藏羌彝和30多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保护,协助指导申报国家级非遗、民族文化、传承记忆指导工作等。
4. 所有的生态产业合作项目,以公司十农户十合作社十市场营销的一条产业链运营管理,解决了一些原生态特色产业,开发农业、旅游、文化等扶贫项目和几百万人的就业工作岗位,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
5.为亚洲各国的企业生态产品,提供世界生态组织品牌的认证服务。把企业的特色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推广到国际市场等,解决就业岗位千万人,产生经济效益几千亿元人民币。
第七条 服务领域包括:
1. 为亚太地区各个国家政府和企业协调发展生态系统:农业,中药种植,生态食品培育,牛、羊等养殖业优秀品种繁育,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观光农业。
2. 生态林业:沙漠化、荒漠化治理,林下经济,开发国家级湿地公园、森林公园。
3. 塑料污染治理:环保降解、循环回收技术的开发与推广。
4. 大健康:关注各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和误区,鼓励人们健康管理;生态旅游。
5. 生物多样性:濒危物种保护,物种迁徙等。
第八条 业务范围包括:
1. 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亚太地区资源利用现状及产业发展研究;推进亚太地区的国际合作及环境保护。
2. 发挥政府与社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开展生态保护的公益性活动,参与和推动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建设,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 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关论坛、研讨、展览展示及培训活动,开展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4. 联系和团结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业,聚合多方面力量,共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5. 组织参加国际性及民间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总结生态系统保护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为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努力;会同亚太地区和国际间的科学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等工作。
6. 重点关注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国家和地区,帮助建立与生态农业有关的基础建设,使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力得到充分利用,生产本国市场和出口市场所需的生态商品,并帮助这些国家实现自力更生。
第九条 工作成果
1.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和中国代表处在中国组织专家团队指导发展生态农业,种植中药材800多万亩,同时指导进入国家级的龙头企业发展中药材深加工提取物营销到国际市场,300多万亩(花卉的提取天然香精、香料进入国际市场)、蔬菜、水果等无公害产品出口到亚洲和阿拉伯国家。
十几年来累计指导生态农业系统1100多万亩。
2. 畜牧业:帮助以牛、羊为主导的大型畜牧业建立优良品种培育基地100多个,指导国家允许的特种动植物种植和养殖。
3. 原生态国际文旅项目开发旅游线5条,协助企业对接和亚洲国家连接原生态旅游线、生态文化产业特别是藏羌彝和30多个少数民族的文化保护,协助指导申报国家级非遗、民族文化、传承记忆指导工作等。
4. 所有的生态产业合作项目,以公司十农户十合作社十市场营销的一条产业链运营管理,解决了一些原生态特色产业,开发农业、旅游、文化等扶贫项目和几百万人的就业工作岗位,具有很大社会影响力。
5.为亚洲各国的企业生态产品,提供世界生态组织品牌的认证服务。把企业的特色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推广到国际市场等,解决就业岗位千万人,产生经济效益几千亿元人民币。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条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设中心主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组织机构设置为: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世界生态组织中国代表处、世界生态研究院、世界生态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生态》杂志编委会。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
1. 专家委员会宗旨是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生态系统保护、技术研究与促进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2. 专家委员会成员分为首席专家和咨询专家。邀请若干在某一研究领域发挥领军作用的院士(包括外籍院士)和知名专家学者作为首席专家;邀请一批理论与实践成果突出的人员作为咨询专家。
3. 专家委员会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社会性,没有名额限制。亚太管理中心对专委会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指导和参与生态文明研究、咨询和评估等相关活动。
4.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技术发展方向,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项目计划,编制或审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3)对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就资金筹措、使用等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秘书处
1.秘书处为亚太管理中心执行机构。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1名,由成员推荐提名,经全员选举三分之二通过后由总干事批准任职。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秘书处工作人员任期为三年。
2.主要职责
(1)执行世界生态组织的工作任务;
(2)维持中心稳定运行,负责中心日常事务,批准《章程》修订事项和重要的内部管理文件;
(3)决定技术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专题、课题)立项;
(4)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协调资金筹措、使用及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
(5)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6)决定成员的加入和除名事项;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世界生态组织中国代表处
1. 代表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秘书处,弘扬和推广生态理念和产业,恪守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准则,与生态有识之士、机构一起在中国境内推进重要生态主题事业的发展,筹办国际性大型生态主题论坛和峰会;协助总部组建和管理世界生态研究院、国际性《生态》杂志,协助推行国际生态品牌的授权。
2. 组织架构
(1)秘书处: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常务秘书,秘书等
(2)主题联盟:联值主席,联值副主席,联盟成员(主要为主题产业产业相关机构、品牌授权使用单位)
(3)观察站点:核心观察员,观察员
(4)常务副秘书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授予其负责人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荣誉职务
第十四条 世界生态研究院
世界生态研究院为从属于世界生态组织的独立运营机构。
1. 职能
开展生态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生态产业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与推行,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
2. 组织架构
世界生态研究院设置院长、副院长各一名。下设若干部门:
(1)专家委员会:
(2)标准部:制定标准、推进标准化
(3)技术部: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标准化认证能够对接
(4)产品部:根据标准和技术要求选品和把关
(5)网络部:相关技术产品的平台式管理。
第十五条 世界生态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
1.商标介绍
第十一条 专家委员会
1. 专家委员会宗旨是更广泛地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为推动生态系统保护、技术研究与促进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2. 专家委员会成员分为首席专家和咨询专家。邀请若干在某一研究领域发挥领军作用的院士(包括外籍院士)和知名专家学者作为首席专家;邀请一批理论与实践成果突出的人员作为咨询专家。
3. 专家委员会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社会性,没有名额限制。亚太管理中心对专委会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指导和参与生态文明研究、咨询和评估等相关活动。
4.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中心技术发展方向,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项目计划,编制或审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3)对中心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就资金筹措、使用等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秘书处
1.秘书处为亚太管理中心执行机构。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设秘书长1名,由成员推荐提名,经全员选举三分之二通过后由总干事批准任职。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长聘任。秘书处工作人员任期为三年。
2.主要职责
(1)执行世界生态组织的工作任务;
(2)维持中心稳定运行,负责中心日常事务,批准《章程》修订事项和重要的内部管理文件;
(3)决定技术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专题、课题)立项;
(4)批准年度财务预(决)算,协调资金筹措、使用及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
(5)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6)决定成员的加入和除名事项;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世界生态组织中国代表处
1. 代表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秘书处,弘扬和推广生态理念和产业,恪守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准则,与生态有识之士、机构一起在中国境内推进重要生态主题事业的发展,筹办国际性大型生态主题论坛和峰会;协助总部组建和管理世界生态研究院、国际性《生态》杂志,协助推行国际生态品牌的授权。
2. 组织架构
(1)秘书处: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常务秘书,秘书等
(2)主题联盟:联值主席,联值副主席,联盟成员(主要为主题产业产业相关机构、品牌授权使用单位)
(3)观察站点:核心观察员,观察员
(4)常务副秘书长单位、副秘书长单位:授予其负责人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荣誉职务
第十四条 世界生态研究院
世界生态研究院为从属于世界生态组织的独立运营机构。
1. 职能
开展生态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生态产业相关标准的起草制定与推行,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指导。
2. 组织架构
世界生态研究院设置院长、副院长各一名。下设若干部门:
(1)专家委员会:
(2)标准部:制定标准、推进标准化
(3)技术部: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标准化认证能够对接
(4)产品部:根据标准和技术要求选品和把关
(5)网络部:相关技术产品的平台式管理。
第十五条 世界生态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
1.商标介绍
本商标WEORG共八大类(国际分类:1、5、30、31、35、36、41、42)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并发布,有效期自2020年8月28日一2030年8月27日。
2. 职能
开展生态品牌认证工作,以世界生态组织推荐产品、标志产品、认证产品,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服务沿线亚太地区和世界其他各国生态品牌,为亚太地区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和企业打造世界品牌。
3. 组织架构
(1)世界生态组织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亚太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由执行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组成。
(2)主要部门包括专家委员会、授权认证部、管理评价部、运行监督部、综合服务部。
第十六条 《生态》杂志
1. 宗旨
《生态》杂志以改善全球生态环境、构建人类共同体为宗旨,在生态产业领域开展科学理论研究与产业调研,为世界各地生态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指导,交流科技成果、科研工作的发展。
2. 市场定位
信息整合传播平台&渠道营销平台&产业数据平台
通过对杂志的运营,在生态产业领域建立专业、主导的咨询信息传播平台,以从发行渠道和组织成员网络收集和管理的名单为基础,最大程度的与企业商家、广告商互动双赢,打造专业的渠道营销平台,在生态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组织中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品牌、产品和服务推广于一体的产业推广媒介。
3.编委会
由生态产业领域的专家担任顾问,设总主编一名,副总主编二名,编辑部主任一名,出版发行部主任一名,编辑人员若干名。
2. 职能
开展生态品牌认证工作,以世界生态组织推荐产品、标志产品、认证产品,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的服务沿线亚太地区和世界其他各国生态品牌,为亚太地区各国政府相关机构和企业打造世界品牌。
3. 组织架构
(1)世界生态组织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亚太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由执行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组成。
(2)主要部门包括专家委员会、授权认证部、管理评价部、运行监督部、综合服务部。
第十六条 《生态》杂志
1. 宗旨
《生态》杂志以改善全球生态环境、构建人类共同体为宗旨,在生态产业领域开展科学理论研究与产业调研,为世界各地生态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指导,交流科技成果、科研工作的发展。
2. 市场定位
信息整合传播平台&渠道营销平台&产业数据平台
通过对杂志的运营,在生态产业领域建立专业、主导的咨询信息传播平台,以从发行渠道和组织成员网络收集和管理的名单为基础,最大程度的与企业商家、广告商互动双赢,打造专业的渠道营销平台,在生态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组织中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品牌、产品和服务推广于一体的产业推广媒介。
3.编委会
由生态产业领域的专家担任顾问,设总主编一名,副总主编二名,编辑部主任一名,出版发行部主任一名,编辑人员若干名。
第四章 成员
第十七条 成员的条件:
(1) 拥护本中心章程,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
(2) 具有良好信誉及研究水平的的行业专家、学者;
(3) 法人实体必须具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拥有参与和承担本中心有关工作的实力,致力于推动生态环保事业;
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成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秘书处及专家委员会共同批准通过。
第十九条 成员的权利:
(1)参加秘书处会议,参与重大决议和事项的讨论和表决;
(2)有权就本中心应组织实施的项目及发展提出建议;
(3)对本中心技术成果的使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4)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本中心举行的各种交流、培训活动等;
(5)在不影响本中心及其他成员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提出退出申请。
第二十条 成员的义务:
(1)以推动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成员共同利益,为生态系统保护和研究工作献计献策;
(2)拥护和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中心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保守本中心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3)全力维护本中心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本中心名义从事有损中心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4)指定专人负责同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
(5)共同分担本中心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并为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6)加大对自身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等方面的实际投入。
第二十一条 成员的加入、退出和除名:
1. 加入程序
(1)向秘书处索取加入申请书;
(2)向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加入申请书及单位资质复印件;
(3)秘书处审核并上报;
(4)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年费。
2. 成员的退出
(1)成员退出时应提前三十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通知,并补齐应交的年费,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秘书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批准回复;
(2)成员退出后,其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3)成员退出后,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照本中心的有关协议和制度处理;
(4)成员退出后,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
3. 成员的除名
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时,经秘书处核实,可提请除名。
(1)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其他管理规定的;
(2)一年及以上不履行成员义务的;
(3)不执行本中心决议的;
(4)因重大违法违纪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 成员单位名称变更:
当成员单位名称发生改变时,应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一个月以内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通知,并附上以下资料:
(1)更名公告函,并加盖更名前后单位公章;
(2)新的单位资质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并加盖更名后的单位公章;
(3)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情况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更名后的单位公章。
(1) 拥护本中心章程,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
(2) 具有良好信誉及研究水平的的行业专家、学者;
(3) 法人实体必须具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拥有参与和承担本中心有关工作的实力,致力于推动生态环保事业;
第十八条 申请加入成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秘书处及专家委员会共同批准通过。
第十九条 成员的权利:
(1)参加秘书处会议,参与重大决议和事项的讨论和表决;
(2)有权就本中心应组织实施的项目及发展提出建议;
(3)对本中心技术成果的使用享有优先权和优惠权;
(4)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本中心举行的各种交流、培训活动等;
(5)在不影响本中心及其他成员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提出退出申请。
第二十条 成员的义务:
(1)以推动成员的共同发展为己任,积极维护成员共同利益,为生态系统保护和研究工作献计献策;
(2)拥护和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中心的各项决议和各项规定,保守本中心技术秘密,维护知识产权;
(3)全力维护本中心的权益和声誉,不得以本中心名义从事有损中心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4)指定专人负责同秘书处联系,以利开展日常工作;
(5)共同分担本中心工作开展所需经费,按照中心要求开展工作,并为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和物力保障;
(6)加大对自身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制造等方面的实际投入。
第二十一条 成员的加入、退出和除名:
1. 加入程序
(1)向秘书处索取加入申请书;
(2)向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加入申请书及单位资质复印件;
(3)秘书处审核并上报;
(4)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年费。
2. 成员的退出
(1)成员退出时应提前三十日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通知,并补齐应交的年费,对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秘书处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批准回复;
(2)成员退出后,其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3)成员退出后,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照本中心的有关协议和制度处理;
(4)成员退出后,三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
3. 成员的除名
成员有以下行为之一时,经秘书处核实,可提请除名。
(1)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其他管理规定的;
(2)一年及以上不履行成员义务的;
(3)不执行本中心决议的;
(4)因重大违法违纪被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 成员单位名称变更:
当成员单位名称发生改变时,应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一个月以内向秘书处提出书面通知,并附上以下资料:
(1)更名公告函,并加盖更名前后单位公章;
(2)新的单位资质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并加盖更名后的单位公章;
(3)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情况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更名后的单位公章。
第五章 资金筹措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中心经费包括日常办公费用和项目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成员的自筹经费(包括成员交纳的会费);
(2)以项目名义取得的政策性银行贷款;
(3)技术成果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4)创业基金投资;
(5)国家、地方政府拨款的项目经费;
(6)地方政府提供的资助经费;
(7)其他渠道筹集的经费。
第二十五条 日常办公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经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办公经费来源于成员会费,不足部分按年度预算由成员单位平均分担。原则上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单位可少出。首年度经费由秘书处另行提案。
第二十六条 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每年1月10日前交纳。会费的收缴由秘书处负责联络办理。
第二十七条 活动经费全部用于组织会议等活动、与工作计划有关的专项工作和各工作组相关工作的启动、技术或市场考察以及日常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 活动经费预决算由秘书处编制。
第二十九条 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秘书处应每半年将经费使用情况向成员通报并接受监督。
第二十四条 经费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成员的自筹经费(包括成员交纳的会费);
(2)以项目名义取得的政策性银行贷款;
(3)技术成果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4)创业基金投资;
(5)国家、地方政府拨款的项目经费;
(6)地方政府提供的资助经费;
(7)其他渠道筹集的经费。
第二十五条 日常办公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经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办公经费来源于成员会费,不足部分按年度预算由成员单位平均分担。原则上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单位可少出。首年度经费由秘书处另行提案。
第二十六条 会费每年收缴一次,每年1月10日前交纳。会费的收缴由秘书处负责联络办理。
第二十七条 活动经费全部用于组织会议等活动、与工作计划有关的专项工作和各工作组相关工作的启动、技术或市场考察以及日常管理等。
第二十八条 活动经费预决算由秘书处编制。
第二十九条 对于经费的使用情况,秘书处应每半年将经费使用情况向成员通报并接受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组织机构
职务 | 姓名 | 学历 |
中心主任(秘书长) | 路连峰 | 大学 |
专家委员会 | ||
首席专家 | ||
咨询专家 | ||
秘书处 | ||
副秘书长 | ||
副秘书长 | ||
世界生态组织中国代表处 | ||
秘书长 | 郭小军 | 博士 |
执行秘书长 | 丁之铨 | 博士 |
世界生态研究院 | ||
院长 | 郭小军 | |
副院长 | ||
世界生态品牌认证管理委员会 | ||
秘书长 | 路连峰 | 大学 |
《生态》杂志 | ||
主编 | 郭小军 | 博士 |
世界生态高峰论坛(组委会)
一、论坛宗旨
推动世界各国的政界、商界、学界和媒界之间达成共识,通过论坛交流、海内外特色产业资源对接、金融资本与产业融合、企业产品展示等方式,推动各国生态产业的发展、合作与创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二、论坛举办
1.合作
本论坛由世界生态组织主办,与各国政府、媒体、环保组织等合作,为世界各国政府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指导,推动全球生态产业不断创新升级。
2.世界生态高峰论坛组委会
世界生态高峰论坛组委会为常设机构,本论坛不定期的在亚太各国家循环召开。
3.行业关注
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能源、生态服务、智慧城市、食品安全等。
三、论坛意义
通过论坛推动生态产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有利于建立国际化的经贸技术合作平台。在构筑全球生态产业发展平台的同时为全球生态建设提供生态化和现代经济发展模式。
注: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各国代表处相关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召开相关的会议和重大事宜必须向世界生态组织总部报备和任命方能执行。
推动世界各国的政界、商界、学界和媒界之间达成共识,通过论坛交流、海内外特色产业资源对接、金融资本与产业融合、企业产品展示等方式,推动各国生态产业的发展、合作与创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二、论坛举办
1.合作
本论坛由世界生态组织主办,与各国政府、媒体、环保组织等合作,为世界各国政府提供环境保护方面的指导,推动全球生态产业不断创新升级。
2.世界生态高峰论坛组委会
世界生态高峰论坛组委会为常设机构,本论坛不定期的在亚太各国家循环召开。
3.行业关注
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能源、生态服务、智慧城市、食品安全等。
三、论坛意义
通过论坛推动生态产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有利于建立国际化的经贸技术合作平台。在构筑全球生态产业发展平台的同时为全球生态建设提供生态化和现代经济发展模式。
注: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各国代表处相关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召开相关的会议和重大事宜必须向世界生态组织总部报备和任命方能执行。
世界生态组织亚太管理中心
2021年
2021年